各位同学: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校2022-2023学年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22-2023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
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登录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Scau@+身份证后六位,如Scau@146418
三、测评时间范围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评选的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统筹安排好测评工作。
(二)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办法》(见附件2)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测评实施办法、评定程序和要求,结合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简捷高效、科学务实地进行。评选中应大力总结、挖掘、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三)各学院需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手册,并组织相关学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跟学校反馈,妥善解决。为了系统安全,确保学生信息不泄露,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账号妥善管理。如需学生干部参与协助,请老师本人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在老师的监督下操作。
五、工作安排
(一)结合学院实际,对测评工作予以以下安排:
9月4日-6日(副书记):学院组织相关老师及学生学习综测系统操作,副书记确认综测模板,设置各环节时间节点,发布任务;
9月6-7日(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2022级在班内做好相关说明工作;
9月8日-9月10日(学生):学生自评(根据附件3、附件4的要求,结合附件1中“学生”操作手册)、互评,并在10日晚上24点前提交自评、互评成绩;
9月11日-9月15日(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各班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组织班级审核,在学生都提交完自评后,导入各班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提交至年级辅导员账号;
9月16日-9月20日(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导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得出学生测评总分(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
9月21日-9月23日(副书记):审批、公示最终综测结果、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9月25-27日(学生):学生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9月28-29日(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
10月7-9日:学院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10月10日:学工部复核并报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10月11-13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六、相关说明
1.智育基础分由各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发给学生核对后,再导入,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2.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3.申请一等奖学金者需上报2000字个人先进事迹及1张电子版个人近期生活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评优系统上填报。
4.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评优系统上填报。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doc
附件3:农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2023版).pdf
附件4:关于农学院综合测评“学生自评”证明材料相关要求.docx
附件5:综测系统的2种登录方式.docx
农学院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