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简介

华南农业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水稻育种学家、高等农业教育家卢永根先生及其夫人徐雪宾女士毕生奋斗在科学研究和高等农业教育第一线,为科学和教育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为后人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为更好的弘扬科学精神,支持和激励年轻学者,卢永根先生及其夫人徐雪宾女士出资880多万元启动设立“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

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具体包括“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助学金”、“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奖教金”、“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名家讲座金”三类,分别用于奖励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品学兼优的贫困本科生和研究生、奖励农学院忠诚于教育事业的青年优秀教师以及资助邀请农业领域国内外著名科学家来农学院开展学术讲座。

    二、基金管理

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为开放基金(可接纳其他个人和单位向该基金进行捐赠),每年提取留本基金的定期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用于捐资助学、兴教奖教。原则上,如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当年支出有结余,则以人民币10万元为基数,将基数整数倍的金额纳入理财本金管理,其余部分可纳入下年度支出项目。

为规范基金管理,在华南农业大学财务处设立“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专用账户,严格按照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使用范围支出。

成立“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徐雪宾女士(或委托人)、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科研副院长、辅导员1名和华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1人共七人组成,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党委书记担任,作为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和基金财务支出的责任人。

    三、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助学金

    1.资助范围:华南农业大学作物学学科、植物保护学科有经济困难的在读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

    2.资助名额:每年20

(本科生和研究生各10名)。

    3.资助金额:5000/人。

    4.资助时间:每年10月。

    5.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入学以来未受过学校和学院的通报批评和处分。

    (2)列入学校贫困生数据库的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延迟毕业);

    (3)本科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居本专业前30%,且入学以来未出现不及格科目;研究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居本系(二级学科)前50%,且入学以来未出现不及格科目。

    (4)同等条件下,本科生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奖(第一作者)、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创新创业项目者、或在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SCIEI或一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5)本科生本学年已累计获得5000元以上(含5000元)、硕士研究生本学年已累计获得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博士研究生本学年已累计获得18000元以上(含18000元)奖学金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本项助学金评比。

    (6)上一学年已获得过此项助学金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本项助学金评比。

    6.申请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班级民主评议:申请学生所在班级对申请人进行评议,根据评选要求确认推荐学生名单。

3)学院党委对各班推荐的学生进行评审,将拟定的受助名单报“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4)经公示5天后,发放助学金。

四、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奖教金

1.奖励范围: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教师。

    2.奖励名额:每年4名

    3.奖励金额:30000/人。

    4.奖励时间:每年10月。

    5.申请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国爱校,教书育人,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取得相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积极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其中上一学年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专指理论课和实验课)不低于学院(部、中心)本科课堂教学平均工作量的1.2

,且上一学年的课堂教学学生评教得分(含理论课和实验课)均在本院排名前30%

    ②2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成果奖者(排名第1);

    ③2年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教改项目并结题者,或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并结项者;

    ④2年作为指导老师(排名第1),指导学生开展校级以上(含校级)创新创业项目研究,或者指导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奖者;

    ⑤2年在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荣誉者;

    ⑥在本学科领域的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具有较高价值的研究成果者;

    (3)近4年内已获得过本奖教金者,原则上不再参与本项奖教金评比。

    6.评选程序

    (1)由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填写申请表。

    (2)由管理委员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

    (3)对拟定的获奖名单进行5天公示后,发放奖教金。

五、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名家讲座金

1.名家讲座宗旨:进一步活跃农学院学术氛围,繁荣学术交流,开阔师生视野。

2.举办次数:每年邀请若干名农业领域国内外著名科学家到学院作学术报告。

3.管理方式:所有讲座均要符合《华南农业大学关于举办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的规定》(华农党发〔201540),并至少提前三天将讲座的有关信息报农学院党委审核。

4.资助金额:根据基金账户额度,参照学校有关标准,资助各系(中心、实验室)、教师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学术讲座产生的专家报告费。

5.申请程序:按照农学院“农学大讲堂”学术报告管理服务指南申请。

    六、本办法自20179月开始实行,由“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办法实施3年后,“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可视实施情况进行修订。

 

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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