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关于推荐遴选华南农业大学首期“校友导师”的通知

发布者:农学院发布时间:2026-10-09浏览次数:10

各系、各部门及广大校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校友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构建“校院协同、校友助力、学子成长”的协同育人体系,根据学校《关于推荐遴选华南农业大学首期“校友导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首期“校友导师”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华南农业大学校友。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价值取向积极正向,热爱母校,热心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无失信、违纪违法记录。

2.从业经历符合要求。华南农业大学校友,具有5年及以上从业经历,在所属行业或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3.专业能力扎实突出。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提供行业科普、实习岗位、就业推荐、科研协作、创业指导等实质性资源支持者优先。

4.指导投入有保障。具备一定的时间配合学校及学院完成辅导沟通、讲座分享、实践带教等指导任务,能够科学、客观、公正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业观、职业观和成才观。

(二)优先选聘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选聘:

1.校友企业家联盟理事会成员;

2.各地、各行业校友分会骨干成员;

3.企业创始人、高级管理人员、研发技术负责人;

4.行业领军人才、科研院所骨干、优秀公职人员;

5.各领域创业者及自由职业资深从业者。

三、导师分类

根据校友导师的专业领域与指导专长,包含但不限于分为创新创业导师、生涯规划导师、学业科研导师等三类。

四、推荐名额与聘任流程

(一)报名推荐。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推荐遴选。首期我院可推荐3—5名校友导师。各系、各部门要充分动员符合条件的校友,填写《华南农业大学校友导师申请表》(见附件)。

(二)资格初审。学院对报名校友进行初审,重点核查基本条件、从业经历和指导能力,提出推荐意见后统一报学校对外联络处(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三)综合评估。学校对外联络处(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会同学生工作部、人力资源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行综合评估,统筹考虑专业分布、行业结构、指导方向等因素,确定拟聘任名单。

(四)聘任入库。学校公布正式聘任名单,统一颁发“华南农业大学校友导师”聘书,录入校友导师资源库。聘期为三学年(2026年11月至2029年11月),期满后根据评估结果及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校友导师赋能学生成长计划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校友育人、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推荐遴选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把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育人热情饱满的优秀校友推荐出来,切实把好入门关,为校友导师计划高质量实施奠定基础。

(三)广泛动员,深入挖掘。要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动员,深入挖掘我院各学科领域的优秀校友资源,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和覆盖面。

六、报送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校友填写《华南农业大学校友导师申请表》,于2026年10月18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学院(邮箱:1215851@qq.co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0-38294996)。学院汇总初审后,于2026年10月20日前统一报送学校对外联络处。


华南农业大学校友导师申请表.xlsx


初审:张凯旋

复审:林轩东

终审: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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