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华南农办〔2025〕32号)、《关于做好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阶段”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2027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推免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谢珊、储成才
成员:林轩东、王少奎、谢庆军、王小龙、连帅利、张凯旋
(二)学院成立推免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学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核鉴定。
二、推免生推荐要求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华南农办〔2025〕32号)(附件1)第四章要求实施。其中,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指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体测成绩平均分≥50分。按照教学计划修完应修课程;无处于缓考状态课程;补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成绩的统计时间截止为2026年8月31日。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及学院2027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面向各专业及创新班的分配名额如下:
专业 | 名额 |
农学(丁颖创新班) | 13 |
农学 | 21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13 |
生物育种(作物方向) | 3 |
生物育种(动物方向) | 3 |
四、遴选推荐
(一)推免生的遴选采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排名。不再另外进行笔试及面试。
(二)综合评价根据《农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附件2)有关要求执行。学业平均学分绩点以推免申请报名时的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为准。
五、工作程序
(一)学生报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并提交,导出并打印《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在申请理由栏签名确认,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生需同时完成线上报名和线下材料提交,未按时按规定完成报名申请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学院遴选。包括资格审查、综合评价、学院公示、材料提交等环节。
1.资格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按照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审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综合评价。根据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综合评价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同分情况下,以绩点排序,绩点高者优先。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拟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候补名单由学院根据综合分排序),同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
3.学院公示。学院公示推免生综合评价各项成绩、综合排名和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推免资格无效。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
4.材料提交。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学院在规定日期内按学校要求将推免生名单、推免生成绩单、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折算分、创新能力评价分、发展素养评价分、综合评价成绩、综合排名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等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六、“新农学”本博贯通创新班推免注意事项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新农学”本博贯通创新班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凡达到我校“一般推免生”条件者均可以直接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推免指标由学校单列为专项指标,不挤占学院绩效指标。学生须确定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完成导师选配工作。原则上研究生导师、研究领域、推免类型一经确定后不得更改。
(一)提交材料清单:成绩单(需有盖章)、四六级证明
(二)系统申报:按照规定时间在系统上进行报名
“新农学”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9月1日12:00前完成线上和线下报名和材料报送方可有效。
七、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布方案。8月29-30日,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方案制定并公布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二)学生报名。8月30日8:00-9月1日12:00,学生报名(线上报名线下提交材料均需完成方为报名有效,线下提交必须在9月1日15:00前完成)
9月1-9日,由学院完成遴选、综合评价及公示3天;
9月9日17:00前,学院报送审核表、成绩卡、汇总表和统计表以及学院收到投诉及处理情况材料;
9月10-12日,本科生院复核推免学生名单及学院报送材料、撰写上会报告;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9月13-19日,学校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并将数据报教育部相关信息平台。
九、管理监督
(一)学院应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涉及推免生工作细则、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本单位党委汇报。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对本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学生对学院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该项工作申诉受理机构。学校接受申诉与举报邮箱:jwcxjk@scau.edu.cn。
(三)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生遴选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我校推免生遴选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十、其他事项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一)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二)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三)第四学年(五年制的为第五学年)的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3.20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好者;
(四)未能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者。
推免工作联系人:张老师(办公电话:020-38294996;邮箱:1215851@qq.com)
学院纪委监督与投诉方式:办公电话:020-85288283;邮箱:scaunxyfk@163.com
2026年8月30日
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