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学院2026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农学院发布时间:2026-04-14浏览次数:10

为扎实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学子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2518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以及2025年下半年毕业且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学生。以上两类群体均不含留学生。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共设优秀毕业生及特色荣誉项目2类奖项,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详见《办法》及我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优秀本科毕业生比例不超过当年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8%,优秀毕业研究生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2%,均取整推荐(比如,推荐人数的值为50.150.5,均按51人计算)。

(二)特色荣誉项目

特色荣誉项目获得者均从学校本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1.百优毕业生

评选对象为表现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其中本科生2人、硕士研究生1人、博士研究生1人。

2.矢志建功基层榜样

评选对象为参与“三支一扶”“西部(山区)计划”“特岗计划”“艰苦边远地区专招生”项目或学校“研究生支教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3.矢志从戎报国榜样

评选对象为已应征入伍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4.创新创业先锋

评选对象为以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或负责人)身份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3大赛国家级奖项(金奖/特等奖需排名前五,银奖/一等奖需排名前三,铜奖/二等奖需排名第一,排名包含主持人或负责人)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5.学术科研先锋

评选对象为具有突出科研潜力、并取得较好学术成果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可推荐1人(本科生或研究生)参评,全校评选不超23名。

6.文体竞技先锋

评选对象为以个人或团队成员,获得《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2238号)中规定的文化艺术竞赛活动、体育竞赛相应奖项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7.服务奉献先锋

评选对象为在服务乡村振兴、投身“百千万工程”、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等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各学院可推荐1人(本科生或研究生)参评,全校评选不超23名。

为扩大获奖覆盖面,“学术科研先锋”“服务奉献先锋”不能同时获得;已获评“百优毕业生”的学生不能获评另外6个特色荣誉项目。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410-420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初评(421-58日)

各学院奖助学工作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评审(5月中下旬)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复核材料,并经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将拟获奖名单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表彰。

每年分上下半年评选“矢志建功基层榜样”“矢志从戎报国榜样”,相关优秀毕业生应根据赴基层就业、应征入伍的时间提出相应申请,学院、学校核实及评审。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或学校公示期内,向相应评审小组提出意见,相关小组应在接到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材料提交

《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审批表》(见附件2)、《2026年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2026年百优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仅申请百优毕业生的博士研究生候选人提交)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各一份,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材料提交时间为420日上午12点前,本科生纸质材料交到思创园农学院基地黄老师处,电子材料发到邮箱:448940397@qq.com研究生纸质材料交到农学院306郭老师处,电子材料发到邮箱:nxyjiangzhudai@163.com

五、有关要求

已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存在提供虚假的评选信息、有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等情况,将取消相应称号并依规处理。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38294996

学院

2026410


附件包: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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