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南农办〔2025〕37号,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答辩及学位申请管理办法(审议稿)》(详见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复核实施办法(试行)(审议稿)》(详见附件3)精神,为做好我院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相关导师、研究生根据学院细化的《2026年上半年生命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表》(附件4)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研究生导师必须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研究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按时、认真完成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评审申请时间
(一)3月7日前,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评审申请,3月7日下午5点申请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评审申请。
(二)3月8日前,学院在系统审核评审申请,材料未完成或不满足评审要求的审核不通过。
三、送审学位论文提交时间
(一)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
送审学位论文提交前所有博士生、硕士生均须完成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并保证检测结果为通过。
(二)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提交时间:3月22日前。
特别提醒:各位研究生务必按照通知时间及时或尽早提交送审学位论文,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送审资格,其他时间不再安排论文检测和送审。
四、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3月27日前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五、学位论文送审
(一)学位论文送审时间及注意事项
学位论文由学院统一组织匿名评审。为确保评阅结果能按时返回,不影响学位论文答辩,学院于3月31日前安排统一送审。
注意:1.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博士论文视为自动放弃送审资格,不再安排送审。
2.博士评审周期不少于40个工作日,论文送审期间不提供任何信息,评审结果返回后,会第一时间上传系统,未收到反馈结果即为专家评阅未结束,请耐心等待。
(二)评审结果
1.评审结果由学院统一录入。
2.评审意见分为A、B、C、D四种评价,学校鼓励和支持各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在学校现行采信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我院博士、硕士现行采信标准如下(含申诉处理结果运用,详见表5.1)。
表5.1农学院博士、硕士论文匿名评审采信标准
类别 | 采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博士 | AAD、ABD、ACC | 申请分委会重审 | |
BCC、BBD、CCC、DDX、DCX | 不通过 | X指A、B、C、D中任意一项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情况 | 通过 |
| |
硕士 | CC | 申请分委会重审 |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和分委会同意后启动,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不通过。 |
DA、DB | 加送 |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和分委会同意后启动,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不通过。 | |
DAA、DAB、DBB | 加送通过 | ||
DD、DC、DAC、DAD、DBC、DBD | 不通过 |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情况 | 通过 |
|
学位申请人对匿名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校提供相应的申诉渠道,学位申请人可在收到评审结果5天内进行申诉(申请表详见各类别答辩材料包,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审结果按不通过处理。分委会重审结果、加送结果为最终结论。
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AAD”“ABD”或“ACC”的,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CC”的,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分委会同意,可申请分委会重审;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DA”或“DB”的,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分委会同意,可申请继续加送1份,不得修改论文,不得继续送审原评审专家。
4.学位申请人对专家评阅、答辩、成果认定等过程中相关学术组织或者人员作出的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术复核,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自受理学术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重新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学术复核具体流程按照《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复核实施办法(试行)(审议稿)》。
六、科研成果审核
(一)5月1日-6日,有科研成果要求的博士生、硕士生在系统提交科研成果审核申请,经导师审核确认后,研究生导出《申请学位科研成果一览表》,连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发表论文首页等)和图书馆检索证明一并提交学院审核。科研成果申请仅当前申请批次有效,其他学期申请的均需重新申请。
(二)5月7日前,学院完成科研成果审核,将研究生提交的科研成果材料和审核结果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将《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学位科备案。
(三)科研成果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能上分委会讨论学位授予。
(四)对于部分科研成果材料造假、材料提交不完整影响成果审核的研究生,一经发现核实,学校将取消该研究生本次申请学位的资格,延缓6个月再受理学位申请,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七、学位论文答辩
5月10日前,研究生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答辩材料。
八、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
(一)学历学位信息核对
5月18日-22日,研究生在系统中完成学历、学位信息核对,导出学位信息表,彩色打印并签名确认,交给答辩秘书。
(二)学院分委会审议并讨论学位授予
1.5月15日前,分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并确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5月15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材料。
2.分委会在召开正式会议讨论研究生学位授予前,必须组织对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审,严把质量关,对存在质量风险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审查。
(三)校委会审议并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6月中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讨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九、提交存档学位论文
电子版:2026年5月14日前 纸质版:2026年5月22日前。
十、其他事宜
1.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岗位资格选聘办法》和《华南农业大学硕士生导师岗位资格选聘办法》要求,研究生培养质量核验标准按照核验周期内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初次不通过人次(指除初次送审直接通过以外的其他送审结果,即送审不通过、分委会重审、加送等)累计超过2人次的为不合格。核验不合格者进入两年整改期,整改期间,暂停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详见附件5和6)。
2.请研究生、研究生导师、答辩秘书仔细阅读《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程》(详见链接:https://yjsy.scau.edu.cn/2025/0115/c17522a398074/page.htm)。
3.由于部分表格已更新,凡学位申请过程中涉及的表格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学位工作”—“答辩与学位”下载,请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4.3月3日前,申请提前答辩的研究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后,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交学位科审核。
5.以上安排如有调整或未尽事宜,以qq群“2026年农学院研究生答辩群”(群号码811045355)通知为准。
6.农学院联系人:连老师 联系电话:85280203
1. 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华南农办〔2025〕37号
2.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答辩及学位申请管理办法
3. 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复核实施办法(试行)
4. 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表(第一批,3-6月)
5.《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岗位资格选聘办法》
6.《华南农业大学硕士生导师岗位资格选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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