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初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复核,学院间交叉审核及学校审批,现公示我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6-2024年11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各年级辅导员反馈。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
2021级:吴老师
2022级:黄老师
2023级:张老师
2024级:孔老师
联系电话:020-38604787
邮箱:nxyjiangzhudai@163.com
地址:农学院306办公室
农学院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