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相关文件精神,《关于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初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复核,现公示我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名单。
其中,有部分同学缺少相应材料,已在附件:《农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中标明,请缺少材料的同学按时提交,未完成学工门户申请的同学及时在线上申请。
电子版材料提交:
10月14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nxyjiangzhudai@163.com
(电子版材料要求:打包成文件夹,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认定材料”,如“22农学1+张三+认定材料”。佐证材料逐一命名,如“户口簿学生本人页”、“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居委会证明”等)
纸质版材料提交:
10月14日中午12点前(限工作时间),提交至农学院306办公室黄韫琪老师处
特别说明:附件名单为成功提交认定申请的学生名单,最终的认定结果待学校、广东省教育厅认定完成后进行公示。
附件:农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xlsx
公示期为10月11-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年级辅导员反馈。
农学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