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华南农业大学“社区党员之星”院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农学院发布时间:2024-05-24浏览次数:380

各年级、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党建引领,深化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激发学生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提质增效,按照“党旗飘扬社区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华南农业大学社区党员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开展农学院社区党员之星院内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面向在社区住宿的全体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学院推荐1人参与学校“社区党员之星”评选,最终学校将评选“社区党员之星”标兵奖10人,提名奖若干。

 

二、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2.模范作用突出。在学生社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学生党建工作,在推动社区楼栋临时党支部和临时党小组作用发挥上作出自己的努力。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在社区日常管理、维护社区安全与环境卫生、社区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维护秩序等工作中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3.服务意识良好。在社区中乐于奉献,热心服务,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能影响和带动宿舍、楼栋同学共同进步,营造文明互助社区氛围。

4.综合素质优秀。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与科研实践优秀,考试无不及格科目。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列,研究生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优秀。

5.纪律作风优良。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未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三、评选方式及流程

1.学院推荐(530日前)。学院开展院级社区党员之星评选,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校级评选。

本科生:有意愿申报的同学请填写《2024年华南农业大学社区党员之星报名表》(见附件),并于528日下午17点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农学院3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1356375@qq.com

研究生:有意愿申报的同学请填写《2024年华南农业大学社区党员之星报名表》(见附件),并于528日下午17点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农学院3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qizhongxichu@scau.edu.cn

2.网络投票(610日前)。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全校学生在易班平台对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满分100分,得分根据得票数/学院本科生人数的比例确定,其中比例≥30%100分,20%-30%(含20%)的80分,10%-20%(含10%)的60分,10%以下的40分。

3.现场答辩(614日前)。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现场答辩环节满分100分,每名候选人用PPT展示个人先进事迹(时长不超过5分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名单公示及表彰。按照现场答辩成绩*95% +网络投票成绩*5% =总成绩,汇总得出成绩排名,拟定获奖名单,在学校主页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评选社区党员之星作为推动社区党建工作和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提升思政社区内涵,切实增强党组织在社区的号召力、凝聚力和组织力。

2.健全工作机制。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机制,拓展社区育人空间,夯实社区育人阵地,提升社区育人温度,凝聚社区育人合力,将学生社区建设成为学生党建前沿阵地。

3.加强宣传引导。各学院要积极动员引导符合条件的党员申报,深入挖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黄老师、齐老师;

联系方式:3860478738284996

 

附件:2024年华南农业大学“社区党员之星”报名表.doc

 

农学院

202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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