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书记信箱

English Version

农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23-2024年度“华南农业大学红旗研究生会(标兵)、红旗学生会(标兵)”、“华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骨干(标兵)”的通知

发布者:农学院发布时间:2024-03-26浏览次数:465

学院各学生骨干、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农学院学生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榜样作用,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现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团结引导我校学生组织和青年学子,努力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奉献青春力量。

现根据校团委文件通知要求,我院将推荐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参加校级评选,  结合本院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农学院研究生会和学生会;

(二)农学院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已完成注册登记和年审的学生社团和其他组织工作人员,各年级、班级团支部、班委会负责人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学生骨干。

二、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红旗研究生会(标兵)、红旗学生会(标兵)

1.思想政治引领成效显著。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高校学生会意识形态工作,引导青年学生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党和国家事业之中。

2.组织建设完善规范。贯彻落实《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华南农业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省学联及学校要求,经校学生会和校研究生会批复同意,在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前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红旗学生会应明确职能定位,改革运行机制,精简组织机构,认真落实“校--班”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从严治会,工作人员遴选条件明确清晰,遴选程序严谨合规。

3.服务同学精准有效。牢记服务宗旨,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聚焦促进和维护同学发展权益,站在同学立场考虑问题,围绕同学刚性需求,办好同学民生实事,解决同学“急难愁盼”问题。倾听广大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以实际行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面向全体同学开展工作,推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文体艺术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组织章程完备并经校学生会或校研究生会核准、同级党委审定,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层次清晰、内容规范的制度体系。坚持从严治会,接受同级团组织和校学生会或校研究生会双重指导,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工作人员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5.深化改革扎实有序。稳妥有序推动学生会深化改革,高质量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6.积极承办或协办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办的各项活动,积极配合校团委、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本院学生参与省、市、校团委、校学生会或校研究生会主办的各项活动。

7.组织稳定性较强,截至2024331日,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二)优秀学生骨干(标兵)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现任学生骨干,截止2024年3月3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校内各级学生骨干不少于一年。各学生组织委员层级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年级(班级)学生干部均可参与评选(包括级委、助班(兼辅)、心助等)。

3、 原则上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若为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已提交入党申请书,且近一年青年大学生个人参学比不低于90%

4、 作风优良,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未受过院校相关批评及处分。学业优良,获得校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可优先考虑,其中最近一学期/一学年/入学的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50%,且无重修记录。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学业,未受到校院两级违规违纪处分。

5、积极参加课外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在“展翅计划”已建档;积极参加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者优先考虑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7、 工作能力过硬,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有效推动学生组织建设并取得突出成绩。切实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三、申报名额

1.学院将按校团委分配的校级指标的1.5-2倍设定院级优秀名额。

2.学院将在评定为院级奖项的集体和个人中择优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学生骨干(标兵)”,“优秀学生骨干”;

3.各班级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得超过2名;各学生组织推荐的名额不得超过组织总人数的10%进行推荐。从学生组织推荐的不占用班级名额。


四、评选办法

院级评选采取由班级组织评议办法推荐。由各班团、学生组织负责对推荐候选集体或个人进行审核;学院团委和各年级辅导员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五、材料清单

12023-2024年度“红旗研究生会(标兵)”:2023-2024年度华南农业大学院级研究生会工作考核评优表及佐证材料一份、2023-2024年度“华南农业大学红旗研究生会”评选申报表及相关证明附件一份;

22023-2024年度“红旗学生会(标兵)”:2023-2024年度华南农业大学院级学生会工作考核评优表及佐证材料一份、2023-2024年度“华南农业大学红旗学生会”评选申报表及相关证明附件一份;

32023-2024年度“优秀学生骨干”:申报表一份(标兵一栏不用填写)、荣誉证明材料附件一份(仅需证明获奖情况一栏)。

六、工作要求

1、请各组织及个人于2024330日中午1200,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XX组织+院级+XX称号+申报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scaunxymsb@163.com

2、请各组织及个人于2024330日中午1200-1300,将纸质版材料整理好交至农学院思创园团委秘书部工作人员处,逾期或材料不全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七、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奖项,如申报集体及申报个人材料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

2、请申报集体及申报个人确认申报内容是否属实,材料如有造假的,将取消评优,并在学院内进行通报。

3近两年内曾获校“优秀学生骨干(标兵)”表彰的个人,不再推荐至学校参评同一奖项。

4、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0-38604787




附件.rar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学生会

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生学生会

2024326



版权所有©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邮政编码:510642

电话:(+86)020-85280203        传真:(+86)020-85280203

管理登录 备案编号:粤ICP备05008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