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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的公示

发布者:农学院发布时间:2023-10-26浏览次数:13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初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复核,学校、广东省教育厅认定,现公示我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名单。(详见附件1

 

公示期为1026-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年级辅导员反馈。

 

有以下同学通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但尚未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2020级:

20农生1班:李媛

20农学丁颖班:梁迪云、许运检

2021级:

21农学3班:刘家豪

21新农学创新班1:陈慧琳

21种子科学1班:韩亚彤

21种子科学2班:周邦旭

2022级:

22农学2:陈书涵、麻寿伟、许玉婷

22农学3:谢胜粉

22种子科学2:廖嘉晖

  

请以上同学在1027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2发送到农学院奖助贷邮箱:nxyjiangzhudai@163.com,文件命名为年级+姓名+国家助学金申请”,超期未提交视为自愿放弃国家助学金。

(备注:请使用Microsoft Excel填写,按指引完成填报。表格内“资助标准、应发金额、实发金额”填写标准:一般困难填1700元,比较困难(困难等级)填2000元,特别困难2300元;“发放日期”统一填写“20231015”,填写完需点击“开始检查”,“校验通过”后再提交)

 

附件1农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xlsx

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xls

 

农学院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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