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学院2023年研究生第二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nxy发布时间:2023-09-14浏览次数:266

各系、各单位、各研究生导师:

根据《农学院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开展学院研究生第二导师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2023年聘任期满的研究生第二导师。

2. 其他符合聘任条件的新申请人员。

二、工作安排

1. 1017日前申请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农学院;

2. 1020日前学院审核申请者材料;

3. 1027日前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研究生第二导师拟聘任名单并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提交材料

申请者需于1017日前提交《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第二导师聘任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位或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发表论文、获奖情况、承担课题及行业企业贡献等)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件。纸质版交至农学院3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ipeiyu@scau.edu.cn

四、工作说明

1.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配备校外第二导师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配备第二导师;学术研究生由第一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配备第二导师;校外导师所招收的研究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配备校内第二导师;第二导师聘期为一般为三年,期满后需要重新续聘。

2. 为加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严格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培养环节,请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根据自身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数量推荐1-3名校外人员申请学院研究生第二导师,并协助校外申请人员做好申请材料的填报及提交工作。研究生第二导师聘任条件及有关要求按照《农学院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执行。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第二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2023.docx

   2.《 农学院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pdf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5280203

 

 

                             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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