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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学院2023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农学院发布时间:2023-09-11浏览次数:10

2023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名额。我院2023级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博士生最多可推荐1名,硕士生最多可推荐4名参加学校的最终评选。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研究生培养单位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具体条件

1)硕士研究生新生

本科阶段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学金,且满足以下一项:

①普通招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在本学科门类排名前3%;

②推荐免试生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在硕士一级学科排名第一(含并列第一)。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取得较好学术成果或应用成果者优先(含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授权发明专利等)。其中学科竞赛范围参考《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附录I所列出的科技竞赛名录。

2)博士研究生新生

硕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序需第一)身份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中的一项:

①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③其他突出科研成果1项。

如已获得硕士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当时已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得在本次评选工作中再次申报。

优先推荐曾发表一作一区文章的申请者参与学校的评选。

3)对在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应予以一票否决。

四、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对新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本科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成绩等)进行审核,于9月14日下午5点前报送以下材料至学院316,电子版发至qizhongxichu@scau.edu.cn

1)电子版《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详细信息表》(附件4),所填写的科研成果等相关信息均需要有纸质材料作为支撑证明,即电子支撑材料与纸质材料要一一对应;

2)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参考附件里的模板填写。(本人签名后交由导师在“推荐意见”中详细写清楚推荐意见,并签署名字)为防止填写错误,日期可空着。

3)2023级新生相关证明材料(均为纸质材料):①有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③ 若有SCI和EI收录的论文,要出具图书馆开具的最新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的收录证明,并附上论文封面和论文全文;④授权发明专利;⑤获奖证书等,各种证明材料要加盖各单位证明公章的复印件)。

4)电子版《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

3.学院评审。

 

如对上述有疑问,可联系:

齐老师,邮箱:qizhongxichu@scau.edu.cn,电话:020-38294996;

新生国家奖学金材料.rar 

 

农学院

2022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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