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本科毕业生:
经核实,前期综合测评系统中大农、农贸方向的最高绩点显示有误,现已更正,并将最终的综合测评结果予以公示:
请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同学按照《关于做好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报2000字个人先进事迹及1张电子版个人近期生活照,于4月17日中午12:00前提交到邮箱:nxyjiangzhudai@163.com
请需要申报综合测评单项奖和先进班集体的个人或班级参照《关于2023届毕业生申请综合测评单项奖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进行申报和材料提交。
农学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