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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 “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助学金的评选通知(研究生)

发布者:农学院发布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198

华南农业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水稻育种学家、高等农业教育家卢永根先生及其夫人徐雪宾女士毕生奋斗在科学研究和高等农业教育第一线,为科学和教育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为后人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为更好的弘扬科学精神,支持和激励年轻学者,卢永根先生及其夫人徐雪宾女士出资880多万元启动设立“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实施办法》,现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助对象

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2020级、2021级硕士研究生。

二、奖助标准与人数

1.奖励标准:5000元/人,一次性奖励。

2.奖励人数:2020级2名,2021级3名。

三、评选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入学以来未受过学校和学院的通报批评和处分。

(2)被认定为学院2022-2023年度贫困生的在读研究生优先考虑;

(3)2021-2022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属于二等学业奖学金(含二等奖)以上且入学以来未出现不及格科目;

(4)已获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其他社会奖学金及曾获得过此项助学金的,不参与此次评比。

(5)在满足(1)-(4)同等条件下,自2021年9月至通知发布之日,在B 类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不含共一)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特别说明:获得“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助学金的学生需承担院士办公旧址的讲解任务。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附件2汇总表(只要求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按要求填好后,于2023年3月23日下午5点前交至农学院316,电子版发至邮箱qizhongxichu@scau.edu.cn

    2.学院评审。学院党委对各班推荐的学生进行评审,将拟定的受助名单报“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3.学院公示。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院网公示5日。

    4.颁奖。

   若对上述有疑问,可联系:

   齐老师,邮箱:qizhongxichu@scau.edu.cn,电话:020-38294996;

   学院党委信访邮箱:nxydwb@126.com

    

注:B类刊物

1. 发表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上的学术论文;

2. 发表在被SCI/SSCI三区、四区收录期刊上的学术论文;

3. 发表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自然科学类学科分类排名前25%期刊上的学术论文;

4. 发表在北大中心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分类排名前25%,且同时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的学术论文;

5. 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新华文摘》论点摘编的学术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

6. 发表在被A&HCI收录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仅限体育、外语、艺术类学科),发表在被EI收录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仅限农业工程、林业工程、水利工程、土木工程学科,检索类型为JA);

7. 发表在《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美术与设计》上的学术论文。

 


    附件1:“卢永根·徐雪宾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表(研究生).docx

    附件2:研究生汇总表.xlsx


农学院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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