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各位同学: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以及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的通知要求,现将综合测评单项奖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如下:
一、单项奖学金奖项及评选条件
(一)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参加综合测评总人数的1%(学习进步奖、学习优秀奖除外),奖学金金额为500元/人。
1.社会工作优秀奖。在社会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其事迹引起较大社会反响者。
2.文体活动优秀奖。在省级及以上文体比赛、汇演、展览中获奖者。
3.科技创新优秀奖。在科技竞赛、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申报科技成果等方面成绩突出者。
4.精神文明奖。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受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5.社会实践奖。在暑期三下乡、社会服务、学生教官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者。
6.创业实践奖。在创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社会认可度高并受到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7.学习进步奖。学习成绩绩点在班内或本专业排名进步50%以上者。
8.学习优秀奖。学习成绩绩点在本专业排名5%以内者。
(二)凡在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奖项评选。
1.受到学校违纪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
2.该学年考试、考查科目有不及格的;
3.没有按教学计划参加考试的;
4.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的;
5. 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符合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的。
(三)综合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两者只能申请其一,不能同时申请。综合测评奖项可与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申请,并颁发相应的证书,但不重复发放奖金,只取最高级别发放。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要求
获奖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班总数的10%,奖励金额为3000元/班,并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奖金用作班集体活动经费,由班委会管理使用。
先进班集体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班同学政治立场正确、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思政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表现突出;
2.班委和团支委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全班同学围绕学校、学院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3.遵纪守法,举止文明。全班同学能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无人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
4.学习气氛浓厚。上课、教学实习出勤率达95%及以上,学习成绩整体及格率90%及以上;50%及以上学生的平均成绩绩点达到3.00 (工科类专业绩点达到2.80)及以上。经常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学术论文、科技创新成果等突出;
5.班风好,集体荣誉感强。全班同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团结友爱,尊敬师长,爱护公物。
6.班委会制度健全,考勤记录完整,工作制度健全。
三、上交材料及要求
单项奖:单项奖申报表和相应的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申报表、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撰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纸质版在规定时间上交到农学院思创园,电子版在9月27日中午12点前交到奖助贷邮箱:nxyjiangzhudai@163.com,所有材料打包,并命名为“班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班级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上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初步定于9月27日中午,在农学院思创园提交纸质版材料,以奖助贷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
附件:
农学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