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3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农学院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316

各位2023级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开展2023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23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5000/人,一次性资助。

三、申请条件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于2012年由广东省政府设立。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2023级本科新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户子女及今年受疫情和天然灾害影响的新生可以申请此项资助。

同时符合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同时重复接受其他政策资助。

四、申请程序

1.9月15-26日: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户籍为广东省的(不含户口迁移到我校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示例见附件2),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温馨提醒:由于现阶段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还未完成,因此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以先提交附件1,待后续认定结果出来后再确定是否获得专项补助

2.101-6日:学院评审与公示。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将学院所有申请学生信息填报《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见附件3),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109-13日: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

1.纸质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填写至申请理由即可)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电子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填写至申请理由即可)、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

各班纸质版、电子版材料统一由助班进行汇总。符合申请条件的各位同学将纸质版材料926日前交到各班助班处,助班于9月27日中午12点-13点将纸质版材料交到农学院思创园奖助贷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处

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助班927统一打包发到邮箱nxyjiangzhudai@163.com。注意,助班在上交附件3时务必将所有申请同学的信息汇总在同一张表上

在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联系奖助贷管理中心谢展桐、冯湖生

 

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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