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本科生课堂考勤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发布者:nxy发布时间:2017-06-21浏览次数:315

一、总则

1、农学院课堂考勤是为了端正农学院本科生学习风气,促使本科生努力学 习,遵守学校学风纪律要求,做到严于律己,养成良好习惯而进行的学风建设措施之一。

2、农学院课堂考勤是由团委学生会学习部主要负责,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各班级学习委员协助进行的。

3、农学院课堂考勤主要面向对象为全体本科生。

二、管理

1、每学期课堂考勤于开学第一周开始,学校考试周前结束(一般为第 十五周)。课堂考勤由两方面组成:日常考勤和课堂抽查。

2、日常考勤由各班级学习委员负责进行,记录内容包括:旷课,迟到, 早退,请()假等四种情况。日常考勤实行同学与学习委员互相监督制。若发现学习委员包庇违反纪 律同学的现象,任何同学均可向学习部负责人举报。

3、课堂抽查由学习部成员、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负责进行,各年级辅导员负责监督。课堂抽查每次用时为课间五分钟,具体地点及时间、人员安排由学习部安排,保证抽查前的信息保密。具体操作:对在一个教室内上课的农学院学生作总人数统计, 若发现已到人数与应到人数不符,抽查人员应与该教室内上课的几位学 习委员核对缺课名单,并进行登记,由学习委员签名确认。

4、农学院本科生请假须知:学生应事前将请假条送辅导员核实后,再交由任课老师批准,最后将请假条交学习部登记

5、学习委员需按时(每周六晚上9点前,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将《农学院课堂考勤记录表》和请假条等相关材料一并上交农学院学生会学习部考勤负责人处。

6、学习部根据日常考勤和课堂抽查的情况,每周及时在学院网页和微信平台进行公布。按照《农学院综合测评条例》,旷课扣0.5/节,迟到、早退扣0.1/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多次者累计扣分。班主任和辅导员须及时对旷课、迟到和早退的学生进行谈话教育。

7、每月考勤结束后的一周内,学习部要进行考勤汇总及公示,对出现旷课、迟到和早退的学生,学院发文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结果同时抄送学院领导、班主任和辅导员。对当月旷课节次率(旷课总节次/班级总人数)最高的班级进行批评警告; 对每月零旷课率的班级(含学院和学校检查)进行通报表扬,在综合测评中该班全体学生统一加分0.1(每学年加分次数不设上限),并对全班学生给予物质奖励。

8、学期考勤结束后学习部于一周内进行考勤汇总及公示。达到学校处分情形的,学院将直接上报学校教务处。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0990 )第十六条,下列违反请假考勤制度和学习纪律的,给予以下处分或处理:一学期内,学生累计旷课9学时及以下的,由学院通报批评; 累计旷课10-19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 累计旷课20-29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累计旷课30-39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 累计旷课40-49学时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9、所有参与考勤的工作人员必须公正,公开,不得徇私包庇。工作人员出现弄虚作假情况者,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10、本办法自20179月起实行,由农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201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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