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时间:2017-11-08浏览:388设置


 1. 初次使用仪器设备前,务必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在老师和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严格按照说明程序操作。

 2.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定位保管,不得随意搬动、调换和拆卸,更不得把实验设备随意拿出室外。

 3. 仪器设备不准随意外借,确需借用必需提前一天以上按实验所需仪器列好清单交给实验室负责人审批并办理外借手续,学生借用必须有实验指导教师签字同意。

4. 实验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实验,保持现场,并马上将详细情况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待查明原因,并出妥善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实验。

 5. 非本实验室人员及相关项目研究人员禁止擅自打开和操作各种实验仪器设备。

6. 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它仪器设备,致使损坏者,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7. 仪器设备借出及时收回,须双方当面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和缺少零件情况,应及时追查责任,借用方必须负责修复或赔偿。

 8. 凡在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必须遵守本制度,否则指导老师有权停止其参加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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