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单位、各研究生导师: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生校外第二导师岗位资格选聘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开展学院2026年研究生第二导师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2026年聘任期满的研究生第二导师(2022年之前新聘且未续聘的校外第二导师)。
2. 其他符合聘任条件的新申请人员。
二、工作安排
1. 5月6日前,申请人提交材料至农学院;
2.5月7日至11日,学院审核申请材料;
3.5月中旬,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研究生第二导师拟聘任名单并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提交材料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第二导师聘任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位或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发表论文、获奖情况、承担课题及行业企业贡献等)纸质版,证明材料须附上材料目录。并填写【腾讯文档】农学院校外第二导师信息汇总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VXZ2WnN0Y1FvTHNM。纸质版材料交至农学院307室。
四、工作说明
1.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配备校外第二导师,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配备第二导师;全日制硕士生如配备第二导师,则第二导师须为校外行业导师;校外导师所招收的研究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配备校内第二导师;第二导师聘期一般为四年,期满后需要重新续聘。
2.为加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严格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培养环节,请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根据自身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数量推荐符合条件的校外人员申请学院研究生第二导师,并协助校外申请人员做好申请材料的填报及提交工作。研究生第二导师聘任条件及有关要求按照最新的《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生校外第二导师岗位资格选聘实施细则》(https://nxy.scau.edu.cn/2025/0919/c18766a417328/page.htm)执行。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3797
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