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华南农业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华农党办〔2019〕9号)以及团中央近期下发的《高校共青团深化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试点方案》《高校深化推优入党试点工作指引》以及我校团委《关于做好广东高校共青团深化开展推优入党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
一、“推优”对象
我院符合“推优”条件的2023-2024学年全日制本科学生,2023-2024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推优”时间范围
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7日
三、“推优”方式
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严格按照“推优”工作实施办法开展“推优”大会。
四、推优比例要求
1.推优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人数(含28周以下党员)的20%。
2.若所在班级团支部近一年内获得院级或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班级体”等称号或在校院两级“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活动评选中荣获奖项,团支部推优名额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对应比例,其中院级可增加50%,校级可增加100%。
五、工作要求
1.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或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各团支部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推优”大会。
2.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农学院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1)中“推优”条例、工作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在“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推优”工作安排
结合学院实际,对测评工作予以以下安排:
3月18日-3月26日:各班级团支部组织召开“推优”大会。
3月27日中午12:00前:团支书收集推选人资料并按要求发送到团委组织部邮箱。
3月29日前:公示“推优”情况,无异议后上报上级团组织审核。
七、需上交材料
1.团员大会会议记录(电子版并附照片);
2.共青团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3.共青团培养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4.共青团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八、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必须召集全体团员线下召开大会讨论研究“推优”事宜,未经学院团委批准,不得通过线上会议代替“推优”大会。
2.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必须有本班级挂钩所属党支部的一名党员、本团支部挂钩委员监督指导。
3.团支部若无推优候选人,团支书需要以短信形式告知班级团委联系人。例:“22级种子科学与工程1班 无推优候选人”。
4.电子版材料的上交需要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并压缩打包,最后以“班级推优+班别(全称)”命名于3月27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农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邮箱 scaunxyzzb@163.com(例:班级推优+22级种子科学与工程1班)收到自动回复则为成功发送,若没收到自动回复请核实后再发。
5.团支书需要在规定时间上交所有材料,逾期则当该班级主动放弃本次推优。
附件:
1.农学院推优入党实施办法(2023年9月)
2.共青团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3.共青团培育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记录表
4.共青团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登记表
5.华南农业大学共青团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
6.华南农业大学共青团发展对象信息汇总表
7.不记名投票模板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