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华南农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决定在我院开展2023年“自强之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学院将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学校将设立“自强之星”、“自强之星提名”两项奖项,其中“自强之星”十名,“自强之星提名”若干名。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模范示范作用。
四、评选方式及流程
1.学生报名(即日起至11月26日)。学生自愿报名参与竞选。
2.学院评选及推荐。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
3.现场答辩(12月5日前)。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现场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公示及表彰。根据现场答辩汇总成绩排名,拟定获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表彰。
五、材料报送
请有意愿报名的同学于11月26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华南农业大学“自强之星”学生申请表》(附件1,填写至“班主任意见”),《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片,以“学院名称+学生姓名+自强之星”命名的方式发送至邮箱nxyjiangzhudai@163.com。
如有疑问,可联系农学院辅导员黄老师:020-38604787
附件:
农学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