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初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复核,学校、广东省教育厅认定,现公示我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名单。(详见附件1)
公示期为10月26-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年级辅导员反馈。
有以下同学通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但尚未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2020级:
20农生1班:李媛
20农学丁颖班:梁迪云、许运检
2021级:
21农学3班:刘家豪
21新农学创新班1:陈慧琳
21种子科学1班:韩亚彤
21种子科学2班:周邦旭
2022级:
22农学2:陈书涵、麻寿伟、许玉婷
22农学3:谢胜粉
22种子科学2:廖嘉晖
请以上同学在10月27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2发送到农学院奖助贷邮箱:nxyjiangzhudai@163.com,文件命名为“年级+姓名+国家助学金申请”,超期未提交视为自愿放弃国家助学金。
(备注:请使用Microsoft Excel填写,按指引完成填报。表格内“资助标准、应发金额、实发金额”填写标准:一般困难填1700元,比较困难(困难等级)填2000元,特别困难2300元;“发放日期”统一填写“20231015”,填写完需点击“开始检查”,“校验通过”后再提交)
附件1:农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xlsx
农学院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