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初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复核,现公示我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名单。
附件:农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docx
注:附件名单为成功提交申请的学生名单,最终认定结果待学校、广东省教育厅认定完成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0月18-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年级辅导员反馈。
农学院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