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下发的华农党发〔2021〕35号文件《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以及《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2021年8月修订稿,评选办法链接如下:
https://nxy.scau.edu.cn/2022/0901/c14500a322774/page.htm)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步骤
1.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2023级研究生填写附件1 《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2023年)》或附件2 《农学院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2023年)》,并提供科研成果、竞赛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讨论、复核,根据申请人的综合排序,确定学院本年度获得研究生奖学金的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公示结束后将候选人名单等相关材料上报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二、评选安排及上交材料:(材料由班长汇总后统一上交)
(一)评选安排
1.各班级于9月15日前收齐班级有异议材料,班级有异议材料(班级集中提交)于9月15日上午12点前上交至农学院316。提醒:如无异议材料,可完成班级的初步评选工作,有异议材料是指对是否可以加分存在争议或其他材料等,凡是有异议的材料可先按不加分统一处理。
2.学院将于9月15-16日对有异议材料进行讨论、决定。
3.各班级最终奖学金材料于9月18日上午12点前上交至农学院316。
(二)上交材料
1.附件1 《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2023年)》或附件2 《农学院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2023年)》纸质版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的电子版材料发到各班班长处)。
2.2023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电子版)
三、特别说明
1.请同学们将有异议的材料提前交至班级处,在9月15日上午12点前未提交到学院的有异议材料后期将不再接收补交。
2.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在班级最终评选材料提交结束后,不再接收新材料补充。
3.如遇特殊情况,学院召集学院评审小组讨论决定相关事项。
4.所有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年9月18日12:00前发至邮箱1004823325@qq.com若对上述有疑问,可齐老师:38294996
党委信访邮箱:scaunxyfk@163.com
农学院
2023年9月11日